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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成员岗位职责
发布:我院 发布时间:2020-03-16 动态浏览次数:60


一、党总支书记主要职责

1.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党总支的组织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党总支的工作,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总支会议,善于集中集体智慧将党总支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门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总支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党总支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总支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负责抓好党总支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党总支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总支的集体领导作用。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党支部的工作。

4.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党总支成员和党员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5.与党总支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团结同志,加强修养,相互配合,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统战负责人的相互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6.努力推动党员队伍建设,把积极分子充实到党的队伍中来,认真完成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7.负责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党委及学校学生工作部和系党总支的工作安排,结合本系学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总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式任务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3.认真组织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工作,并定期向党总支书记汇报。

4.配合党委组织部,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后续教育工作。

5.认真设计新生入学教育、安全教育、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方案,指导辅导员进行实施。

6.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实施意见,并及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和系总支书记汇报。

7.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创建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活动。

8.认真协助书记开展各项工作,书记不在时,受书记或上级组织委托代理书记工作。

9.完成学院、学工部和系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协助党总支书记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对党总支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

2.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党总支和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总支改选的组织工作。

3.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对支部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在党总支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活动。

4.根据党总支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

5.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经党总支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按照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负责基层支部上报的党组织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材料的预审与公示,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6.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党员鉴定和考核。党员组织关系,检查收缴党费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组织好党员统计。

三、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总支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工会、团组织、妇联工作负责人共同拟定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计划及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经党总支部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3.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鼓励其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教育管理、教育执法、教育监督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协调本部门分工会、共青团、妇女及群众工作。

5.做好校内、外的宣传工作。

四、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协助党总支抓好党风党纪工作,根据上级党的纪检监察、部门与行政效能督导部门和党总支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2.检查了解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纪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情况。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经常向党总支及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5.协助上级纪检监察和本单位行政领导处理非党员干部职工的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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